目錄
湖北省民政工作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
一、編制背景.................................................................................................................................2
?。ㄒ唬┌l展現狀.............................................................................................................................2
?。ǘ┐嬖趩栴}.............................................................................................................................4
?。ㄈ┬蝿菀?............................................................................................................................6
二、總體思路.................................................................................................................................9
?。ㄒ唬┲笇枷?............................................................................................................................9
?。ǘ┗驹瓌t.............................................................................................................................9
?。ㄈ┙ㄔO目標.............................................................................................................................10
三、主要任務.................................................................................................................................11
?。ㄒ唬┙∪裾I域信用管理制度............................................................................................11
?。ǘ┲贫裾ぷ餍庞迷u估指標............................................................................................11
?。ㄈ┙⒚裾ぷ餍庞眯畔祿?.......................................................................................12
?。ㄋ模┩七M民政工作信用等級評估............................................................................................12
?。ㄎ澹┐罱裾ぷ餍庞眯畔⒈O管平臺....................................................................................13
?。嫿ㄊ匦偶钆c失信懲戒機制........................................................................................13
四、信用等級評估指標體系.........................................................................................................14
?。ㄒ唬┰u估指標體系框架.............................................................................................................14
第一類目:救災(1000分).......................................................................................................14
第二類目: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1000分)..........................................................................17
第三類目:社會救助(1000分)...............................................................................................21
第四類目:社會事務(1000分)...............................................................................................24
第五類目:社會組織(1000分)...............................................................................................27
第六類目:優撫安置(1000分)...............................................................................................29
?。ǘ┲笜思百x分說明.................................................................................................................30
?。ㄈ┱w分值與等級說明.........................................................................................................31
五、實施步驟..................................................................................................................................31
?。ㄒ唬﹦訂T部署階段(2014年9月-2015年12月)................................................................31
?。ǘ┗窘ㄔO階段(2016年1月-2017年6月)..................................................................32
?。ㄈ┰圏c示范階段(2017年7月 -2018年12月)...............................................................32
?。ㄋ模┤嫱七M階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33
六、保障措施..................................................................................................................................33
?。ㄒ唬┘訌婎I導,提高認識.........................................................................................................33
?。ǘ┐罅π麄?,廣泛參與.........................................................................................................34
?。ㄈ┚慕M織,認真落實.........................................................................................................34
?。ㄋ模┩苿恿⒎?,健全機制.........................................................................................................34
湖北省民政工作信用體系建設規劃
?。?014年-2020年)
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也是改善民生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手段。民政工作是社會服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扮演著重要角色,因而,在湖北已經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構建民政工作信用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現根據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和《湖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14年-2020年。
一、編制背景
?。ㄒ唬┌l展現狀
民政連民生,民生系民心。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民政工作。進入新世紀以來,湖北省在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的成績,這為民政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創造了良好發展環境。近年來,湖北民政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民政事業得到了全面發展,為改革、發展、穩定作出了應有貢獻。在此過程中,民政部門積極響應黨中央關于大力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建設和抓緊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征信系統的號召,組織開展了一系列“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并取得了一定成績。
1、增強了誠信意識
通過對“民政人”進行“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則衰”等內容的誠信文化宣傳教育,讓他們明白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全人類所認同的道德規范。通過講解與民政工作息息相關的誠信案例,讓民眾干部明白“民政既是善政,也是廉政”的道理,以及民政干部的誠信狀況不僅直接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基本生存權益能否得到保障,而且對于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大意義。實踐證明,該活動讓民政干部的誠信意識大大增強。
2、營造了良好氛圍
民政部門對系統內部工作人員進行了廣泛地誠信宣傳教育,要求大家把誠實守信作為基本行為準則,要求生活中以誠待人、工作中誠信為民,鼓勵人人爭當誠信“民政人”、人人為建設“誠信民政”貢獻力量、人人“以誠信為榮,以失信為恥”,這項活動為推進湖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氛圍。
3、創建了誠信機關
活動中,全省各級民政部門以政務誠信建設為切入點,著力打造誠信機關。一是倡導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服務理念,并逐步暢通民政服務對象反映需求的渠道,盡最大努力滿足合理訴求。二是堅持規范服務。不僅要求嚴格按照程序辦事,而且要求在工作中做到文明、公平、公正。三是通過表彰誠信和查處失信等措施,預防和減少民政工作中的失信行為。
4、提高了部門公信力
按照“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的要求,指導各部門建立公開、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將職責范圍、辦事程序、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公示上墻,要求有條件的單位將重大活動、財務狀況、惠民政策等信息向社會披露,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鼓勵推行服務承諾制,向社會做出公開承諾,以真誠服務取信于民。這些措施有助于群眾尤其是民政服務對象了解民政部門的職能、工作進展、服務成效,有力增強了民政系統的社會公信力。
?。ǘ┐嬖趩栴}
雖然我省民政部門在信用建設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值得關注的問題。
1、信用體系建設的法律支持不足。我國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只有2002年國家出臺的《征信管理條例(草案)》和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前者對“誰來征信”和“如何征信”做了規定,后者對個人信息的采集、保存及使用等方面進行了規范,明確了授權查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查詢記錄、違規處罰等措施,這標志著我國個人信用征信行業走上了法律正軌。然而,直到今天,湖北省還沒有出臺規范個人信用征信市場及行為的配套法律法規,可以說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的法規處于空白,這導致湖北民政工作信用體系建設的法律支撐不足。
2、部分民政干部的信用意識淡薄。民政部門是代表政府依法管理社會事務的部門,其工作性質是社會工作,本質是促進社會穩定,目標是依法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民政干部尤其是各級領導干部的信用意識如何,不僅會影響工作質量,而且會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然而,現實生活中還存在少數民政干部利用手中的職權為他人尤其是親戚朋友謀利的現象。正因為這樣,才出現沒有受災的人領取救濟金,而受災嚴重者卻得不到救濟;生活貧困的三番五次申請不到“低?!?,而生活比較富足的卻常年吃著“低?!钡戎T如此類的社會不公現象。
3、有些民政工作的信息公開程度不夠。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和讓信息公開是每個政府部門提高公信力的前提,然而,當前民政工作中尤其是慈善事業領域不可否認地存在信息不透明的問題,導致嚴重的信任危機。由于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撥付、使用等各環節的信息公開程度不夠,捐贈人對接受捐款的情況、資金的流向和資金使用的效果不得而知,所以捐贈人感受不到“捐”有所值,也看不到自己的愛心效應,難免對慈善事業產生懷疑。
4、基層民政部門的失信現象較多。近年來,城鄉低保、災害救助、扶貧濟困、安居工程、優撫維穩等工作的任務重、要求高,基層民政部門的工作量猛增,而基層民政的組織建設滯后,特別是工作人員的配備與工作量的比例失衡,結果導致數據收集失準、行政執行走樣、管理形式粗放、惠民政策落實不到位;同時,由于部分民政干部的自律性不強,對工作把關不嚴,導致“騙?!毙袨榈贸?,致使“漏?!?、“人情?!?、“關系?!?、“違規?!钡痊F象的出現,這極大地影響了民政部門的信用水平。
?。ㄈ┬蝿菀?
1、構建民政工作社會信用體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
自黨的十六大提出“健全現代市場經濟的社會信用體系”和十六屆三中全會強調要“形成新的社會信用制度”以來,黨中央和國務院以及各級地方政府都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做出了眾多理論探討與實踐探索。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則進一步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并確立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整個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的重要地位。當前,民政工作也要以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輿論”的民生工作思路,堅持穩中求進、好中求新,深入推進民政領域改革,推動民政事業轉型發展。由于社會信用是民政領域改革順利推進的重要保障,所以,重視和加快民政工作信用體系建設,努力提升民政領域的信用水平,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
2、構建民政工作社會信用體系是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需要。
信用是一個人立足社會的重要品質,是一個社會維持秩序的重要保障,是一個國家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石。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有講究信用的傳統美德,孔子曾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蹦右苍f過:“誠信者,天下之結也?!笨梢?,在傳統文化中信用被定位為“立國之本”、“立身之本”。然而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思想觀念的變化,社會上出現了信用危機,人們不知道什么人還可以信,不知道什么東西還可以放心吃,就連老人摔到也無人敢扶,這種社會現實與我國傳統文化背道而馳。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要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誠信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核心,如果人們不講信用、社會不重視信用,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就會落空,因此,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以先進文化引領現代化建設,是我國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必不可少的。民政工作, 這個產生于古代中國,為中國傳統文化所孕育、雕琢和規范的傳統,當然也需要在批判地繼承優秀傳統文化遺產的基礎上,通過信用體系建設賦予時代內容, 為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奠定基礎。
3、構建民政工作社會信用體系是提高社會治理水平的需要。
現代社會治理的主要任務是調節各種利益關系、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為上通國家政務,下達人民事務的民政工作, 本應是調節社會矛盾的“穩定劑”和增進民生幸福的“助推器”,在社會治理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現實生活中,挪用救災資金、揮霍社會善款、騙取社會“低?!?、惠民政策打水漂等失信現象時有發生,這些現象阻礙我國社會治理目標的實現。因此,在當前面臨信用危機的情況下,作為事關民生的民政部門必須以信用建設為切入點和突破口,才能助力社會治理水平的提高。
4、構建民政工作社會信用體系是推進湖北一元多層次發展戰略的需要。
近年來,湖北推出“一元多層次”發展戰略,也就是以構建“支點”為一元,統領“兩圈一帶”、“四基地一樞紐”、“一主兩副”、東湖自主創新示范區、鄂州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大別山革命老區和湖北武陵山少數民族經濟社會發展試驗區、荊州振興崛起、仙洪新農村建設試驗區等戰略,這是湖北省委、省政府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生動體現,是建設中部支點的戰略謀劃,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湖北特色。要實現這個重要發展目標,離不開優良的發展環境,因為好的環境才能吸引資金和人才,而信用正是優良環境的道德基礎,沒有信用就無從招商引智,即使招來了也留不下來。再說,國家把我省定位成“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戰略支點”,這意味著湖北要成為中部地區的“領頭羊”和旗幟性省份,如果信用環境跟不上發展的需要,必然阻礙發展進程。
5、構建民政工作社會信用體系是建設幸福湖北的迫切需要。
湖北省第十次黨代會提出要建設“五個湖北”,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要建設“幸福湖北”,會議強調“要更加關注全省人民的生活質量、發展潛能、幸福指數,更加突出共建共享和保障民生的制度性安排”,“讓全省人民生活得更加富裕、更加安全、更有保障、更有尊嚴”,這對給湖北民政事業發展帶來了新機遇,也提出了新要求。廣大民政工作者只有在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堅持以民為本、愛崗敬業、淡泊名利、創先爭優,才能在機遇中占得先機,才能讓湖北民政成為建設“幸福湖北”的主力軍。顯然,民政工作的信用體系建設是建設“幸福湖北”的前提和基礎。
二、總體思路
?。ㄒ唬┲笇枷?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要求,以健全法律和標準體系為基礎,以推進“誠信民政”建設為主要內容,以“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為方針,著力發揮民政工作“保障民生、發展民主、 維護穩定”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民政工作的服務質量和信用水平。
?。ǘ┗驹瓌t
民政工作信用體系建設應堅持以下原則:
1、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按照上級部署,結合湖北實際,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規劃;根據總體規劃的思路和目標,有步驟、分階段地推進民政工作信用體系建設;根據不同地區、不同部門的工作特點,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穩步推進。
2、分類評定、客觀公正。對民政工作的信用等級評估,要按照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方法,根據各個民政部門的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來制定不同的評估指標,并要確保評估過程和評估結果的客觀、公正。
3、完善法規,強化監管。加快制定符合湖北特點的民政工作信用信息管理條例,依法規范信用管理和信用服務,讓信用體系建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健全激勵和懲戒機制,發揮制度、群眾和媒體的監督作用,揭露和懲罰失信者,鼓勵和表彰守信者。
4、整合資源,協同推進。加強對民政部門信用信息資源的整合,打破部門和條塊分割,實現信用信息互聯和資源共享;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誠信民政”和“誠信湖北”建設。
?。ㄈ┙ㄔO目標
近期目標:
—— 到2017年,基本建成覆蓋全省的民政工作信用體系, 誠信湖北建設取得進展。地方性民政信用制度和標準體系基本建立;覆蓋各級各類民政工作的信用信息系統建成;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基本建立,系統內部信用信息實現共享;信用監管體系基本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在部分部門有效發揮作用。
遠期目標:
—— 到2020年,建成比較完善的覆蓋全省的民政工作信用體系, 誠信湖北建設水平全面提升。建立符合國際慣例、體現湖北特色、法制健全、體系完善、功能齊備、監管有力、分工明確、運行安全、服務高效的民政信用體系框架;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全面有效運行;誠信民政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群眾對民政工作的滿意度大幅提高。
三、主要任務
?。ㄒ唬┙∪裾I域信用管理制度
按照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家信用體系建設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省民政工作的實際,以民政工作信用信息的記錄、整合、共享、披露、監督、獎懲、應用等關鍵環節為重點,加快制定《湖北省民政工作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為全省民政工作信用體系建設提供政策支撐。把信用體系建設內容納入各級民政部門的管理章程,引導民政部門規范服務、誠信服務。繼續推行公開承諾守信制度,督促全省各地民政部門守信自律。繼續施行民政工作中重大決策事項的公示和聽證制度,讓重大決策盡可能體現民眾意愿。
?。ǘ┲贫裾ぷ餍庞迷u估指標
借鑒國外先進經驗,按照公正、科學、有效的原則,結合湖北省的信用基礎、信用體系建設目標和民政工作的實際需要,制定《湖北省民政工作信用評估指標體系》。指標體系要講究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據民政工作的具體類別設定一級評估指標,再按照每一類工作的具體內容設立二級指標,然后依據工作內容的具體要求確定三級指標,最后給每個指標賦予一定分值。評估者可以根據每項工作的綜合得分來評判其信用等級。民政部門可以通過分析不同指標的得分情況,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之處,并在此基礎上有的放矢地改進工作,從而提升信用水平。
?。ㄈ┙⒚裾ぷ餍庞眯畔祿?
督促各級民政部門依據其業務管理信息系統,按照統一的信息管理標準和技術規范,建立民政工作誠信檔案。信用信息管理者依托誠信檔案,采集和整合各個部門的信用信息,然后借助于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民政工作信用信息數據庫,實現民政領域信用記錄的數字化管理。同時,除了從民政部門內部采集信用信息以外,還要依法依規從民政工作的服務對象和相關業務單位收集信息,以避免民政部門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嫌疑,使數據庫的信息盡可能覆蓋廣、門類全、信度高。全省各地區要通力合作,不僅要統籌利用信用信息系統的基礎設施,還要依法推進本領域內各級各類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互享。
?。ㄋ模┩七M民政工作信用等級評估
仔細分析民政部門各類工作的特點和要求,秉承“政府指導、社會參與、分類評定、客觀公正”的原則,結合信用等級評估指標體系,制定等級評估實施辦法。信用等級評估辦法可以靈活多樣,既可以組建由民政部門代表、專家學者、被服務對象、關聯人士共同組成的評估委員會,并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基礎上,分門別類地對民政工作的信用情況進行評估;也可以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民政工作的信用狀況進行評價。無論采取何種評估辦法,都要確保評估結果的公正性、真實性和準確性,否則,評估就會流于形式,起不到監督的作用,違背信用等級評估的初衷。
?。ㄎ澹┐罱裾ぷ餍庞眯畔⒈O管平臺
在已有數據庫和信用等級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建成集誠信公示、失信懲戒、社會評價、查詢參考等功能于一體的民政部門多功能信用信息監管平臺。將該部門內部信息平臺與湖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聯通,實現信用信息的公開和共享。研究制定民政工作信用信息收集、整理、入庫、報送、發布、更新、完善、異議處理等相關規定,使民政信用信息工作有理有據、及時而有序的推進。在信息監管平臺上設立類似“局長信箱”、“有事我幫您”、“投訴快遞”、“舉報中心”等方便群眾反映訴求的通道,通過官民互動,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促進民政工作人員信用意識地增強和民政工作信用度的提升。逐步改進完善系統功能,簡化信用信息查詢程序,縮短數據上報的間隔,提高數據傳輸速度,使信用信息的使用更便捷。
?。嫿ㄊ匦偶钆c失信懲戒機制
建立完善民政工作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對信用級別高的部門要在網絡上以“誠信榜”等形式予以表彰,增強誠信部門的榮譽感和工作動力;對信用評估級別低的部門進行問責,限期整改。積極開展失信投訴服務,加大失信曝光力度,定期推出“黑名單”,并根據失信程度和造成后果的嚴重性,對不同失信行為施以相應處罰,比如將有失信記錄的民政部門列為日常重點監管對象、增加財務審計頻次,等等。另外,把信用等級評估與部門年度考核、創先評優等工作有機銜接,盡量擴大民政工作信用等級的運用范圍,增強民政工作的規范性和自律性,減少管理的隨意性和粗放性??傊?,要建立民政工作誠信獎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增加失信成本,讓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損。
四、信用等級評估指標體系
?。ㄒ唬┰u估指標體系框架
根據民政工作的機構設置和職責劃分,本指標體系初步將民政工作分為救災、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社會救助、社會事務、優撫安置、社會組織六大類目,每一類目下具體劃分為若干一級指標,每個一級指標又包含若干二級指標,詳見以下內容:
第一類目:救災(1000分)
一、救災預警(250分)
1、啟動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2、啟動程序是否符合工作流程
3、與相關部門和相關地方及時溝通了解災害風險的發展變化情況
4、準確分析評估災害風險可能造成的實際危害
5、及時上報動態災情
6、向相關省份發出災害風險預警信息
7、及時啟動救災、救援應急物資準備工作
8、啟動與交通運輸部門應急聯動機制
9、向財政等相關部門通報災害預警有關情況
…………
二、救災應急(250分)
1、啟動條件是否符合響應級別的要求
2、啟動程序是否符合工作流程
3、人員保障是否到位
4、接到災情報告2小時內編發《救災快報》并及時報送
5、每日12時前匯總各地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
6、當因災死亡人口超過20人時編發《中國災情信息》并及時在相關網站發布災情信息公開情況
7、工作組24小時內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8、災情發生后48小時內制定救災應急資金補助方案
9、災情發生48小時內完成向災區緊急調撥救災儲備物資工作
…………
三、救災捐贈(250分)
1、受贈人或機構是否經相關部門認定
2、是否存在強行攤派或者變相攤派
3、是否以捐贈為名從事營利活動
4、救災捐贈款物的使用范圍是否合乎規定
5、救災捐贈開展的區域范圍是否合乎規定
6、大型救災捐贈和募捐活動及時備案
7、向捐贈人出具符合國家財務、稅收管理規定的接收捐贈憑證
8、受贈人接受的外匯救災捐贈款按國家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9、境外救災捐贈物資的檢驗、檢疫、免稅和入境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
10、對免稅進口的救災捐贈物資是否轉讓、出售、出租或者移作他用
11、救災捐贈款是否有指定賬戶并實行專項管理
12、對救災捐贈物資是否建立分類登記表冊
13、對捐贈人指定救災捐贈款物用途或者受援地區的是否按照捐贈人意愿使用
14、發放救災捐贈款物時程序合乎規定
15、發放做到救災捐贈款物時賬目清楚,手續完備,并向社會公布
16、相關部門及時對救災捐贈款物的使用發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7、接受的救災捐贈款物,在本年度內分配使用
18、接受的救災捐贈款物如確需跨年度使用的是否報上級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19、各級民政部門在組織救災捐贈工作中,是否從捐贈款中列支費用
20、救災捐贈、募捐活動及款物分配、使用情況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統一向社會公布,且每年不少于兩次
21、集中捐贈和募捐在活動結束后一個月內向社會公布信息
…………
四、救助資金管理(250分)
1、救助資金是否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擔
2、救助資金管理是否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3、補助項目和資金使用是否符合規定
4、是否如實上報本地救災資金安排情況
5、確定救助對象的步驟及程序是否合乎規定
6、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是否實行災民救助卡制度
7、對實物救助是否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管理的有關規定
8、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是否實行專賬核算
9、是否自覺接受監察、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10、是否對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工作和資金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
…………
第二類目: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1000分)
一、福利彩票和公益金(250分)
1、福利彩票的發行、銷售及相關活動是否遵循公開、公正和公平的原則
2、本行政區域彩票銷售實施方案是否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
3、彩票設備和技術服務是否采取公開招標
4、征召彩票代銷者和設置彩票銷售場所的過程是否公開公正,規范透明
5、征召彩票代銷者和設置彩票銷售場所是否做到從優選擇,兼顧公益
6、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是否做到??顚S?、量入為出、講求績效
7、彩票公益金是否在規定范圍內使用
8、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投放是否經過相關部門審批
9、申請公益金項目的情況是否進行公示
10、是否定期對被資助單位公益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二、老年人福利與兒童福利(250分)
1、是否將老年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2、是否妥善管理養老基金,并接受監督和檢查
3、是否將老年教育列入教育發展規劃
4、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是否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5、是否實現區域內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和援助服務全覆蓋
6、是否將貧困老年人納入特殊困難群體救助范圍
7、是否將符合本省住房保障條件的老年人優先納入住房保障范圍
8、老年人憑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進入政府投資主辦或者控股的公共文化娛樂場所時是否享受免費待遇或者優惠待遇
9、城市公共交通是否給予老年人優先購票、進出站、檢票等服務
10、是否存在非經法定程序改變養老服務設施用途的現象
11、是否建立各類困境兒童的檔案
12、是否存在將民政部門必須履行的職能和任務轉嫁給慈善組織的情況
13、是否存在用社會捐助或慈善組織對兒童的經濟援助來沖抵孤兒基本生活費等財政支出的情況
14、是否建立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
三、殘障人福利(250分)
1、是否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2、是否將殘疾人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
3、制定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共政策,對涉及殘疾人權益和殘疾人事業的重大問題,是否聽取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的意見
4、是否有計劃地開展殘疾預防工作
5、建立和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并分階段實施重點康復項目,幫助殘疾人恢復或者補償功能
6、是否保障殘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
7、是否對殘疾人勞動就業統籌規劃,為殘疾人創造勞動就業條件
8、是否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9、政府采購時,是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產品或者服務
10、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否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公益性崗位
11、文化、體育、娛樂和其他公共活動場所,是否為殘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顧
12、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13、是否對無障礙環境建設進行統籌規劃,綜合協調
…………
四、慈善與社會捐助(250分)
1、是否定期評估相關慈善項目
2、是否及時發布慈善數據
3、是否定期發布慈善事業發展報告
4、是否存在強捐、索捐、變相攤派等行為
5、是否具有完善的捐贈款物使用的查詢、追蹤、反饋和公示制度
6、捐贈信息是否公開并尊重捐贈人意愿
7、是否充分尊重受贈人的尊嚴和隱私
8、對慈善資金是否從募集、運作到使用效果實行了全過程監管機制
9、是否依法培育監管公益慈善組織、規范慈善行為
10、對慈善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是否依法嚴肅查處
11、是否為社會公眾免費提供募捐信息服務并接受咨詢、投訴、舉報
…………
第三類目:社會救助(1000分)
一、城鄉低保(250分)
1、是否建立城鄉低保申請人誠信承諾制度
2、是否建立鄉鎮辦和村居委調查審核責任追究制度
3、是否建立城鄉低保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制度
4、是否將農村集中供養五保對象納入了城市低保
5、是否將城市社會福利院供養的“三無”人員納入城市低保
6、是否將聘請的低保工作站人員和一部分社區工作人員納入城市低保
7、是否存在將不符合規定的人員納入低保的現象
8、程序執行過程中的入戶調查是否存在“走過場”的情況
9、民主評議是否變成形式主義
10、是否不按照規定公示公開低保信息
11、低保信息動態管理是否及時
12、是否存在“關系保、人情?!钡葐栴}
…………
二、農村五保(250分)
1、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確定是否按程序辦理
2、是否對不再符合規定條件的五保供養對象及時核銷其《農村五保供養證書》
3、對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中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16周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是否保障他們依法接受義務教育所需費用
4、五保供養的內容是否超過規定范圍
5、五保供養標準是否低于當地農村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6、各地制定的五保供養具體標準是否低于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農村五保供養標準
7、是否在部門間加強溝通,采取提前撥付配套資金等辦法,強化資金調度,確保按季發放
8、是否存在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農村五保供養資金的情況
9、是否有患有精神病和法定傳染病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在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集中供養
10、是否為政府舉辦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提供必要的設備、管理資金
11、是否存在侵占、挪用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財產和生產經營收益等情況
12、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是否維護供養對象的合法權益并不得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供養對象
…………
三、城鄉醫療救助(250分)
1、救助對象是否符合政策規定范圍
2、救助病種是否符合規定范圍
3、救助標準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4、救助的申請、審批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5、遇突發性大病患者時,是否特事特辦、及時審核、審批
6、城鄉醫療救助基金是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使用
7、是否設立城鄉醫療救助資金專戶,實行分賬核算,??顚S?
8、是否堅持“量入為出、年度平衡”的資金管理原則并對救助對象實施及時救助
9、對騙取醫療救助資金的人員是否追回資金并取消其享受醫療救助的資格
…………
四、流浪救助(250分)
1、各級救助資金是否嚴格按照規定??顚S?
2、是否建立流浪乞討救助管理綜合績效考評制度
3、是否堅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則,配合醫療機構做好街頭流浪乞討人員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險傳染病人的救治工作。
4、是否堅持“先解救,后救助”的原則,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被拐賣、拐騙、脅迫、誘騙、利用乞討的殘疾人、未成年人的調查、取證和解救工作
5、發現流浪乞討人員滋擾他人,擾亂社會秩序,污損、占據公共設施妨害他人正常使用和破壞城市市容環境的,是否及時向公安機關、城市管理部門提出執法建議
6、救助管理機構是否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7、救助管理機構是否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規范工作流程
8、救助管理機構是否建立崗位培訓制度,工作人員是否經培訓合格后上崗
9、救助管理機構是否建立安全保衛制度
10、救助管理機構是否建立值班巡查制度
11、救助管理機構是否建立財務管理制度,規范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資金支出標準、報銷憑證及審批程序,健全內部控制流程
12、救助管理機構是否建立突發事件處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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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類目:社會事務(1000分)
一、婚姻登記(350分)
1、婚姻登記工作是否被納入民政工作整體規劃
2、婚姻登記員是否具有大專以上文化、并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文化素質和較強的工作能力,熟悉婚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
3、婚姻登記員是否由省或地級市民政局統一進行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婚姻登記資格證書后才從事婚姻登記工作
4、婚姻登記員是否統一工作服裝、佩帶婚姻登記員工作標志上崗
5、是否推行文明用語,微笑服務,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
6、婚姻證書等法律文書和相關的表格是否按統一的格式規范使用
7、婚姻登記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實,年度工作有計劃、有總結
8、是否按時完成上級部署的工作任務,及時準確上報婚姻工作信息和動態
9、婚姻登記機關及其婚姻登記員是否嚴格執法、清正廉明、秉公辦事
10、是否存在搭車收費、索賄受賄、違法登記等現象
11、婚姻登記機關開展的婚姻服務是否按物價部門批準的項目和收費標準并公示批文
12、提供婚姻物品、婚紗及婚禮等服務的婚姻登記機關,其婚姻登記與婚姻服務是否實行人員、場地及收費三分開
13、婚姻服務機構是否與婚姻登記當事人先簽婚姻服務協議書后再提供婚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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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養登記(350分)
1、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收養登記是否使用民政廳或者民政局公章
2、收養登記機關是否設置有專門的辦公場所,并在醒目位置懸掛標識牌。
3、收養登記場所是否莊嚴、整潔,并設有收養登記公告欄
4、對收養登記是否實行政務公開
5、收養登記機關是否配備收養登記員并由本級民政部門考核、任免
6、收養登記員辦理收養登記及相關業務是否按照申請—受理—審查—報批—登記—頒證的程序辦理
7、收養登記機關是否按照制定立卷、歸檔、保管、移交和使用制度,建立和管理收養登記檔案
8、是否存在為不符合收養登記條件的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的情況
9、是否存在依法應當予以登記而不予登記的現象
10、是否存在違反程序規定辦理收養登記、解除收養關系登記、撤銷收養登記及其他證明的情況
11、是否要求當事人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華僑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中國公民辦理收養登記的管轄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的規定》、《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和本規范規定以外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2、是否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增加收費項目或者不使用規定收費票據
13、是否存在因玩忽職守造成收養登記檔案損毀的情況
14、是否泄露當事人收養秘密并造成嚴重后果
15、是否購買使用偽造收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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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殯葬管理(300分)
1、是否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
2、對自愿改革喪葬習俗的,是否有他人干涉
3、是否根據本行政區域的殯葬工作規劃和殯葬需要,提出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公墓、殯儀服務站等殯葬設施的數量、布局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
4、利用外資建設殯葬設施時,是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審批
5、農村為村民設置公益性墓地時,是否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6、殯儀服務人員是否遵守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實行規范化的文明服務
7、殯儀服務人員是否存在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財物的情況
8、是否制造、銷售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殯葬設備
…………
第五類目:社會組織(1000分)
一、民非管理(300分)
1、信用監管制度是否健全
2、信用獎懲制度是否健全
3、信息披露制度是否落實
4、會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執行
5、守信公開承諾制度是否落實
6、制度章程是否被主管部門審核
7、是否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
8、活動是否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
9、是否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資助資金
10、是否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11、是否存在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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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會管理(300分)
1、信用監管制度是否健全
2、信用獎懲制度是否落實
3、信息披露制度是否執行
4、會員管理制度是否執行
5、守信公開承諾制度是否落實
6、制度章程是否經過主管部門審核
7、公益活動是否符合章程規定
8、基金會利益是否與個人利益相關聯
9、組織募捐與接受捐贈是否超出宗旨與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10、公益資助項目是否公開
11、是否完成公益事業支出額度
12、是否危害國家安全、統一和民族團結
13、是否存在違背社會道德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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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團管理(400分)
1、信用監管制度是否健全
2、信用獎懲制度是否落實
3、信息披露制度是否執行
4、會員管理制度是否執行
5、守信公開承諾制度是否落實
6、制度章程是否經過主管部門審核
7、重大活動是否上報審批
8、協會辦事機構是否與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合署辦公
9、達標表彰活動是否符合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
10、是否存在向會員與評選對象索要或強行攤派經費的情況
11、是否強制其他組織與個人參與相關活動
12、是否存在借機變相公款消費、旅游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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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類目:優撫安置(1000分)
一、退伍安置(500分)
1、是否按照政策規定給予自主創業或就業的退伍士兵相關待遇
2、是否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個月內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務
3、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安置地人民政府是否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補助費
4、國家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醫療等保障,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是否存在違反規定審批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情況
6、在審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是否發現出具虛假鑒定、證明的現象
7、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是否存在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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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撫恤優待(500分)
1、軍人撫恤優待經費是否??顚S?
2、是否嚴格按照政策落實針對已故軍人的相關撫恤待遇
3、是否嚴格按照政策落實針對殘疾軍人的相關撫恤待遇
4、義務兵服現役期間,當地人民政府是否對其家庭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并且優待標準不低于當地平均生活水平
5、是否存在違反規定審批軍人撫恤待遇的情況
6、在審批軍人撫恤待遇工作中是否出具虛假診斷、鑒定、證明
7、是否按規定的標準、數額、對象審批或者發放撫恤金、補助金、優待金
8、在軍人撫恤優待工作中是否存在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現象
…………
?。ǘ┲笜思百x分說明
本指標體系共分為六大類目,每一類目的總分均為1000分。每一類目下分若干一級指標,一級指標的分值采取主觀賦分法,在賦分時咨詢了專家意見和組織內部人員意見,以使各個一級指標的權重合理分配,后期可根據相關意見對分值比重作出調整。比如“救災”類目中,分為“救災預警”、“救災應急”、“救災捐贈”、“救災資金管理”四個一級指標,根據每個指標的重要性,主觀上賦予每個指標均為250分。二級指標的設置強調對上述一級指標的進一步細化,同時提供了系統衡量民政工作信用等級評估的具體標準。根據民政工作實踐的基本情況,本指標體系設置了相應的信用衡量指標,同時在參考相關專家和工作人員意見基礎上,對二級指標采取均分制賦分法。
?。ㄈ┱w分值與等級說明
每一類目民政工作信用等級評估指標體系總分為1000分。評估等級標準如下:5A級:950分-1000分;4A級:800分-949分;3A級:650分-799分;2A級550分-649分;1A級:300分-550分。一般來說,最好保證信用等級至少能夠達到2A級,且總分為600分以上。
信用等級被分為5A、4A、3A、2A、1A 五個級別,其中5A代表信用度高、4A代表信用度比較高、3A表示信用度中等、2A表示信用度較低、1A表示信用度很低。
五、實施步驟
針對民政工作信用體系建設的長期性、系統性和復雜性,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全局,系統規劃,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實施。
?。ㄒ唬﹦訂T部署階段(2014年9月-2015年12月)
為了給信用體系建設營造氛圍,需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民政系統的誠信宣傳教育。聘請本系統的老專家授課,通過大量案例的呈現和對實際工作中誠信問題的詳細講解,有針對性地提高員工對信用的認識;向員工發放宣傳資料,講解“守信得利、無信失利”的典型事例,激發員工們珍惜自身和本部門的信用記錄、培養良好信用行為的自覺性和積極性;開展“誠信宣傳月”活動,通過懸掛宣傳標語、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宣傳畫冊等方式,增強活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拓展信用知識宣傳的受眾面,提高員工的信用意識;在民政官網上開辟“誠信視角”網絡宣傳板塊,并就當前大家關注的信用熱點問題,在線互動交流,增加民政工作信用體系建設的知曉度。召開全省民政工作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部署會,動員各級部門積極行動起來,支持配合信用體系建設。成立湖北省民政工作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專班,并制定下發有詳細工作制度、嚴格落實機制的《湖北省民政工作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確保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ǘ┗窘ㄔO階段(2016年1月-2017年6月)
制定民政工作信用信息的記錄、采集、整合、應用及管理的規章制度,讓具體執行者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做好”。建立全省民政系統規范統一、數據詳實、覆蓋廣泛的信用信息數據庫,通過信息交換和共享機制實現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研究制定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信用等級評估指標體系,將抽象的信用概念量化為具體要素,使信用軟指標變成評價硬指標。加快出臺《湖北省民政工作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試行辦法》,讓制度約束行為,讓制度約束權力。
?。ㄈ┰圏c示范階段(2017年7月 -2018年12月)
在信息化基礎條件較好的地區,選擇領導班子素質較高、改革創新能力較強、善于接受新事物的民政部門作為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單位。組織專家團隊對試點單位的現行信用管理系統進行診斷,幫助健全信用管理組織機構,完善臺帳管理等信用風險管理流程。幫助試點單位培訓專業的信用管理人才。跟蹤試點單位實施信用管理的情況,并及時解決問題。組織專家對試點情況進行評估,在試點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召開現場會,組織試點單位相互交流探討,取長補短,并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為全面推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夯實基礎??傊?,要通過試點來樹立一批機構健全、制度到位、技術先進、對外信用形象良好的“信用民政示范點”,并以典型引路,引導湖北民政系統轉變信用管理理念、引進先進技術、提升信用管理水平,為全省的“信用民政”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ㄋ模┤嫱七M階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
借鑒試點單位的先進經驗,通過以點帶面,在全省全面推進民政工作信用體系建設。將全省民政部門聯網,實現信用信息建設一體化和即時監管。建立民政工作信用信息終端并納入湖北省信用信息平臺統一管理,適時向社會公開,實現與國稅、地稅、銀行、工商、交通、保障等部門信用信息的在線交換共享。在運行過程中,做好數據更新和系統維護,常態化總結經驗和吸取教訓,一旦發現問題,及時查漏補缺,力爭到2020年,建成管理有序、制度健全、信息完備、服務完善的民政工作信用體系。
六、保障措施
?。ㄒ唬┘訌婎I導,提高認識
牢固樹立誠信理念,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各民政部門積極參與的原則,充分發揮政府在規劃引導、立法執法、資源整合、需求培育、示范帶動、宣傳教育等方面的推動作用。各級民政部門要從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把民政工作信用體系建設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落實領導責任制,建立檢查督辦制度,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推進。
?。ǘ┐罅π麄?,廣泛參與
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信用及信用規劃的宣傳工作,并及時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幫助各級民政部門和服務對象了解信用體系;廣泛吸納社會力量,營造濃郁的輿論環境,使信用體系建設及規劃實施成為全省民政系統的自覺行動。
?。ㄈ┚慕M織,認真落實
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聽取意見,同時,深入開展“聽民生、察民情、知民意、解民憂、護民權”的主題活動,確保規劃提出的任務要求合情合理。提高各地各民政部門的規劃意識,樹立長遠發展理念,自覺以規劃要求指導具體工作,增強工作的系統性和連續性,確保規劃目標能夠如期順利實現。
?。ㄋ模┩苿恿⒎?,健全機制
出臺民政工作信用法規,并注重信用法規與其它政策法規之間的銜接,及時修訂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建立起充分體現信用理念的政策法規體系。同時,強化民政部門信用體系建設和行業自律監管體系建設的有效對接,促進民政工作信用信息的廣泛應用和公開透明,拓寬社會監管渠道,提高民政工作的公信力。